申請重新開庭
您可以透過電子郵件、郵寄或傳真方式線上申請法官針對您的案件重新開庭。
法庭將會排定聽證會時間並就相關指示與您聯絡。
如果您希望法庭考慮他們的裁定或者您錯過了開庭日期,您可以申請法庭針對您的案件重新開庭。
重新開庭狀態會議將透過電話舉行。您將與您的對立方,即市檢察官,進行協調。
除非法官命令您親自出庭或透過電話進行,否則與法官進行重新開庭聽證會將透過 Zoom 在線上進行。我們將為您提供有關當您收到法庭聽證會通知時如何使用 Zoom 的資訊。
法官將會聆聽雙方的論點,並決定是否針對案件重新開庭。
這並不是刑事案件,因此法庭不會指派律師代表您。但是,如果您想要的話,您可以聘請律師代表您。
您必須在您的開庭日期打電話給市檢察官。如果您不在聽證會時間五分鐘內打電話,您的申請將會遭到拒絕。您的案件狀態將保持不變。
如果您的地址在案件期間發生改變,您必須在五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法庭變更內容。